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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沒有打發票,應給國稅局多少?(急)

各位大大:請問如果開店

客人消費後沒有打發票給顧客

被國稅局查到

請問要被罰多少錢?希望各位聰明的大大可以幫我解決這個疑惑?或是哪裡有相關查詢的地方

請告訴我。

真的非常需要這些知識

麻煩各位。


就算是逃漏稅了喔~!你可以到這邊去查詢有關營業稅罰則的部份~!沒開發票主要最容易被罰的就是營業稅..營所稅多少也會有影響如果你都是一直進貨卻沒銷貨到申報營所稅時國稅局絕得不合理是有權利要求你補開發票繳稅的~!希望有幫上你的忙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

如何處罰?(9611)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

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

處1倍至10倍罰鍰

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

並停止其營業。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第52條)台北市國稅局: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lp?ctNode=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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