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

台新銀行貸款利息超收,該如何申訴,急

今天是我向台新銀行

用ATM繳交信貸的最後一期

依照往常去繳款

卻怎麼樣也無法轉帳

後來打電話詢問客服

才知道最後一期要臨櫃繳款

因每個月本金 利息需還11301元

我每月皆正常繳款

重未遲繳過

理當最後一期也該繳11301元才對

沒想到台新銀行竟要我繳交一萬參仟多

多了兩仟多的利息

我覺得很奇怪

請銀行查後回電

後來銀行回電說

當初貸款下來的日期是2日

我還款日是6日

是七年來所衍生的利息

我聽到後簡直無法相信

因為當初有告訴放款的行員說

因每月5日領薪

6日繳款較方便

行員也說好

那就6日還款

七年來我都照這樣的模式在繳款

重沒遲繳過

如今台新銀行的做法

我真的難以接受

請問我要如何申訴

才能不要繳交那一筆不該繳的利息

謝謝各位
版主大大您好 :與銀行交涉時

口說無憑

所以必須以書面文件為準 !!建議您可將借款契約書調出來看

上面寫的日期若是每月2日

那就必須付利息

不過

每間銀行都會有電話錄音

只是不知道其保留的期間是多久? 法庭也是必須要講證據的

如果對您有利

可以朝這個方向去試試 !!不過

通常銀行會有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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