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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扣繳辦法

根據契約訂定月租金35000元 .房東聲明為此為完稅價格房東實收金額並且扣繳稅額須自行負擔那這樣的話租金扣繳的算法應該是35000/90%*10*=3888.888這樣算法正確嗎如果不對的話是否可以麻煩高手列舉算式並且詳細說明因為我網路查國稅局相關網站都查不到
版大的算法是對的!

租金淨額35

0000.9=租金總額38

889*10%=租賃稅3

889即租金總額38

889-租賃稅3

889=房東實收35

000詳如下附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所發佈之稅務新聞:承租人負擔扣繳稅款應如何辦理扣繳憑單申報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

經常有扣繳單位反映房東要求由承租人負擔租金扣繳稅款

不知其扣繳憑單應如何申報?國稅局表示

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

納稅義務人有該條所列之各類所得者

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扣取稅款。

其扣繳稅款之計算

係以包括扣繳稅款在內之給付總額為基礎。

雖然約定扣繳稅款由承租人負擔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

應以房東實際取得之租金

加計其應負擔之扣繳稅款後之給付總額

作為計算扣繳稅款之基礎。

例如:王先生97年1月1日以其房屋出租給甲公司營業

約定出租期間為1年

於每月1日甲公司應支付租金淨額100

000元

則甲公司應向公庫繳納之每月扣繳稅款為11

111元(註1)。

甲公司98年1月申報王先生97年度租賃所得扣繳憑單時

其租賃所得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欄應填載金額應為1

333

333元

扣繳稅額欄填133

333元(註2)

给付淨額欄填1

200

000元。

【#1037】註1:[100

000 (1-10%)]10﹪=11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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