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9

我能否辦中低收入戶

我爸有一小塊農地~但是聽說政府可能要征收~而我有一間小套房現值約200萬左右~但是還有十三年的貸款~我爸媽現今都沒工作~我領最低的薪水~爸爸有輕度殘障守冊~但有領取老人年金3000元~這樣的我能申請嗎
申請低收入戶

房地產限制

『全家』合計『公告現值』不能超過260萬(台北市500萬)

『全家(家庭)』的定義:申請人 配偶 父母 子女 同戶籍兄弟姊妹 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

房地產是以政府的『土地公告現值』 『房屋憑評定價』計算

不是以市價計算

也不扣除貸款金額。

可帶『全家人的』身分證印章去國稅局

申請列印『財產清單』&所得清單

回來自己算算看

爸爸領老年年金3000元表示已滿65歲

『可以不計工作能力』但有收入仍須計入『家庭所得』。

媽媽幾歲?未滿65歲

無工作要以17280計算收入。

你是最低工資

17280?假設無其他兄弟姊妹

無配偶子女(母17280 父0 你17280)/3=平均每人每月11520元低收入戶

收入限制

全家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的高於最低生活費』每月每月最低生活費:台北市14558元

高雄市11309

台北縣10792元

台灣省9829元你戶籍除非台北市

否則收入部分

無法通過低收入戶。

另外『全家』存款 投資

平均每人低於7.5萬(台北市15萬)。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content_sn=12010不過~~有機會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6000元

比領老年年金3000元

還要多3000元條件:房地產~~沒超過650萬

收入平均每人~~沒超過14744元/月存款~~沒超過300萬

arrow
arrow

    112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