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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第三款低收入戶每月薪資超過不能多少才不會被撤銷資格

我家中有四個成員~~~我爸 我妹 我弟 我我爸身體不是無工作能力我妹跟我一樣讀高職夜間部我弟國小請問我有再打工公司勞保幫我加到20100.我妹沒有工作.那我這樣子會不會超過低收入戶的標準呢請問該如何計算呢??可以各訴我嘛!!!
你好:妹妹與你就讀夜間部會列入有工作能力者爸爸如無法提出無工作能力者之證明以有工作能力者計..家中4口3人有工作能力恐怕會影響低收入戶資格~你和你妹最好就讀日間部這樣對你們家低收入戶資格才不會有影響~98年度低收入戶資格:1.最低生活費: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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