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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可以有辦低收入戶嘛?
我想請問一下?我嬸嬸家中有四個小孩
當中有三位都在讀書(一個國三
兩個國小)家中只有我嬸嬸跟他最大小孩在賺錢我叔叔無業(五十八歲)我嬸嬸一個月最多也不多67千元
當中也要扣除家裡小孩和我叔叔勞健保!
最大的哥哥做加油站一個月才一萬多元!
那著樣我嬸嬸他們有那些補助嘛?各位大大幫我一下囉!
謝謝!
這一家~~應計人口申請人(叔) 配偶(嬸) 子女(4人) 申請人父母(你爺、奶)3個有工作能力(叔、嬸、長子):3個無工作能力(國中、小) 無工作能力爺奶2人(或1人或0人)16歲以上
65歲以下事有工作能力人口~未就業或收入未達標準需『核定』收入。
爺爺奶奶不在了~{叔核定24500 嬸審核定17280 長子17280或更高實際收入}/6人=約9843元/人/月(接近低收門檻9829元)爺爺奶奶˙都還在~應該已超過65歲算無工作能力~~{叔24500 嬸17280 長子17280}/8=約7382元/月/人(低於9829元)收入~除以上工作收入 核定收入外
有其他收入(租金、利息、權利金、失業給付、老年給付)也須列入計算以此計算看叔嬸家是否符合『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資格~~申請低收入條件:(除叔嬸家6口還要 上爺奶的收入財產)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 ~(台灣省99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9
829元/ 人/月高雄11309
台北縣10792
台北市14614元)。
2.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
000元(台北市15萬)(爺奶的存款投資也要列入)3.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00萬元(台北市500萬)(爺、奶名下房屋要咧入計算)申請低收入應備文件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content_sn=12010低收入戶補助~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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